目前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出台,方案中明确总局的十七方面主要职责、总局的27个内设机构,其中食品安全方面有:
食品安全协调司;
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;
食品经营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司;
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;
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。
这些机构的工作是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,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,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,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,以及建立覆盖食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,防范区域性、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,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,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、风险监测、检查处置和风险低风险预警、风险交流工作,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、备案和监督管理。
(本刊摘自食品安全导刊食安中国网)